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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-06-05

【縱橫網路】網站流量數字玄機處處



Lewis Liu
網路上不論是廣告營收或是電子商務,都呈現一個明顯的趨勢,那就是「大者恆大」。只要是所謂「知名」的「大」網站,做廣告、賣東西都比那些較不為人知的「小」網站要受歡迎得多,因此,證明自己是「知名」的「大」網站就變成所有網站的首要之務,能不能經過網路泡沫論的烏雲罩頂後而仍然屹立不搖,必備條件恐怕也就在網站是否夠「知名」、夠「大」。

從使用者和廣告主的角度來看,「大者恆大」現象的形成更有相當堅強的理論基礎,歸納起來,三個關鍵因素應該是助長此一現象的主因:

第一,網路媒體多如繁星。根據台灣負責網址登記的TWNIC統計,截至2000年5月初為止,已有7萬多個「.com.tw」的網址,雖然不見得都在經營網路廣告的生意,但是網路廣告刊登方法及計價模式愈來愈複雜卻是不爭的事實,行銷人員想要了解廣告產品著實不易,因此在幾家大型網站登廣告是最簡單的媒體組合,尤其重要的是,不會被老闆質疑。

其次,網站內容重複性極高。家家都有每日新聞、站站都有股市即時盤勢,討論區和留言版也成了必備基本功能;加上擁有內容資源的網路媒體漸漸了解擴張輿論影響力的重要,開始願意授權其他網站轉載內容。網友到哪裡都可以取得類似的資訊,所以即使網路是「Just a click away!」,網友常去的還是那幾個較具知名度的網站,根本懶得到處亂逛了!

第三,大型網站擁有較多的「子彈」建立品牌形象。不少「填鴨」、「洗腦」式的廣告行銷手法,確實讓網友印象深刻,輔以傳播媒體推波助瀾,大型網站及其經營團隊往往是所謂的「媒體寵兒」,久而久之,自然容易博取消費者和客戶的信任,不管是賣廣告還是其他產品,都要容易許多。所以哪天我們如果看到超級市場在賣「奇摩按摩棒」或「蕃薯藤醬油膏」,可能也不會有太多人感到奇怪。

爭「最大」、搶「第一」,變成了網路蠻荒世界的生存法則,我們當然十分佩服大家卯足了勁拼戰的精神;但是,即使市場遊戲規則尚未成形,網路公司經營者還是該依循網路上的共識,而不是無所不用其極地混淆視聽、企圖瞞天過海!否則對市場的反教育,很可能戕害的是整個網路產業!

美國《iVillage》說得上是女性網站中的翹楚,該公司於2000年4月份開始在兩本廣告界頗受歡迎的雜誌上刊登廣告,引用網路市調公司《Media Metrix》2000年1月份的數據,將其網站的造訪人次730萬與另外兩個主要競爭對手《Women.com》的430萬與《Oxygen Media》的170萬相比較,然後宣稱她們是公認的頂尖女性網站。

表面上看起來這樣的廣告無懈可擊,《iVillage》公佈的是客觀第三者的調查數字,事實卻不然,因為其中仍然隱藏著玄機,廣告一出,立刻引起市場上的爭辯。原因是這三家網站都是《美國線上》(AOL)的內容合作夥伴,而《iVillage》所引用的數字裡,把造訪置於《美國線上》裡面《iVillage》網頁的人次都加在造訪自己網站的人數上;但是,另兩家網站的造訪人次卻只有單純「本尊」的數字。

業界認為:即使《iVillage》不把其在《美國線上》的人潮計算進去,她仍然是流量最大的女性網站,但她們廣告宣傳的方式卻有立足點不平等的嫌疑,更讓人覺得爭議之處,在於此舉似乎企圖誤導廣告主,因為購買廣告時,「本尊」與「分身」是被視作不同媒體的。

跟美國一樣,擁有內容的網站授權其他網站製作「聯名(Co-Brand)網頁」在台灣已有相當時間,但市場上始終沒有客觀的第三者評估網站流量和造訪人次,各家網站宣稱的流量數字全屬「自由心證」,到底是真是假?是否包括置於其他網站的「聯名網頁」?信心水準如何?端視廣告主有多麼英明睿智了!

這兩、三年來,經過市場人士不斷的教育和宣導,台灣的網站大多都已知道網頁閱讀(Page Views)和造訪人次(Visits,或稱User Sessions)是網站流量的重要指標,也是評估網站夠不夠「大」的依據;但只可惜部分網路公司經營者對這些名詞不求甚解,略知皮毛即對外胡亂搬弄,甚至在同一篇公司新聞稿中會出現「首頁流量為240萬頁」與「首頁每日進站人次高達240萬」如此自我矛盾的詞句,讓人哭笑不得!

網路名詞解釋已經是許多大學的基礎課程,當然更應該是網路從業人員必備的本職學能,此處不擬浪費篇幅。我們比較關心的是台灣這幾年網路發展突飛猛進,只可惜對於網站的流量仍然停留在自說自話的階段,毫無進展可言!這也就罷了,自說自話還會說錯話,那該怪誰?

哪天台灣的網站要是能夠引經據典的吵架,我們的網路市場發展也算向前邁了一大步了!

Posted by 康学士 @ 18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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